精彩佳文天天看(91)-最有權利的「陌生人」

【109年度第五屆《醫病心聲・新聲 徵文比賽》得獎作品每日分享】

一般大眾及醫護人員組-佳作

任美娟-最有權利的「陌生人」

-「配偶」,不具血緣的重要關係人,在醫療處境中,配偶為第一順位的醫療決策者。然而,在傳統的父系社會中,妻子真能為丈夫的醫療方針作決定嗎?如果,她還是位「外籍配偶」呢?

夏日午後,119救護車急駛入急診,一名中年男性,因工作不慎自高處跌落、頭部著地,意識昏迷;檢查發現顱內出血且壓迫腦幹;個案父母、妻子及眾親戚已趕到醫院;當醫師在解說病情時,個案的父母及親戚都擠上前,案妻牽著二名幼子被排擠在角落。

醫師:「個案頭部重創、顱內出血,手術是為救命,但成功機率低,就算存活,後續的照顧也要考量」。

親戚喊:「愛拼啦!這一定愛拼啦!」

大伯對案父:「你兒子不開刀,死了,理賠的錢都被你媳婦拿去,到時那女人帶著孩子和錢就回越南,你們就什麼都沒了!」

醫師:「個案結婚了嗎?」

眾親戚:「結了」。

醫師:「他的妻子在哪?我必須和她解釋病人狀況」。

親戚:「她懂什麼?就由他爸做決定就可以了。」

(醫療人員向親友說明個案已婚,案妻有權知道病患所有狀況並做最後決定)。

大伯生氣的拎著弱小外籍案妻,來到醫師面前。

大伯對醫師:「你看她這樣,能做什麼!」。

醫師再次向案妻說明病患情形,並確定她瞭解我們所說的內容。

看著案妻落淚,雙手緊牽著兩名約莫3~5歲的幼兒,醫護人員的心也愀著。

此時眾親友又指著案妻:「妳在想什麼?妳想他死對嗎?妳這種女人!」

大伯又指著案父:「你快叫你媳婦簽手術同意書,你媳婦不簽,你兒子就死定了!」

護理師陪伴案妻,案妻說明家中經濟狀況和她所憂心的痛苦,「我真的不想先生死掉,如果他死了,我怎麼辦…,我還是會留在台灣照顧公婆和孩子,這邊的環境對孩子比較好,其實我很想回越南」妻子握著病患的手緩緩的說著。醫療專業的我們都知道個案存活的機率渺茫,就算活著離開手術室,以後的生活照顧、家庭經濟都是一大負擔,而個案這樣維持著生命,是否又有尊嚴呢?

醫師召集個案父母及親友,且瞭解親友與個案的關係。

醫師:「如果大家都傾向開刀,我會盡最大努力,救活病患,但請各位親友幫忙,病患存活後,往後十年、甚至二十年,需要長遠的醫療照顧,開銷預估至少一千萬,這三位伯父和叔叔,一人可以出二百萬嗎?還有四位姑姑和阿姨,一人可以出一百萬嗎?因為,當個醫師,不只是救病患一人,我必須連病患的家人都要考量在內才行。」

大伯:「醫師你先開刀,錢!我們再想辦法嘛!」

醫師:「我會開,但大家都在,你們要給我承諾,我不能只開刀,而不管病患後來的安置問題,甚至救活一個人,卻拖垮這一家子,更何況孩子怎麼小!」

親戚小聲嘀咕著,大伯靠向案父:「醫師說的對!後面要花很多錢,你要考慮清楚喔!」

親戚不再說話了;時間就這樣靜止,只有心電圖聲音規律的跳動,妻小始終站在個案身旁,案妻緊握個案的手,流下無助的淚水。

當醫療到達極限,當生命到了盡頭,我們還能為病患做什麼?在疾病面前,病患及家屬都是弱勢,我們關懷的對象不僅是病患,還要包括整個家庭的運作,才能成為「最高善」的行善者。